为加强学院民主政治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,增强学院行政工作和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,自觉接受师生的监督,积极构建和谐学院,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,结合学院的具体实际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一、信息、党务公开的目的意义
通过推行信息、党务公开,建立和完善学院情况通报、情况反映、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民主监督管理制度,增强决策的科学化、民主化、规范化和制度化,推进依法治院,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,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,促进党风廉政建设,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,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学院管理的积极性,推动学院的改革、建设和发展。
二、信息、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
1.学院的办学思想、发展规划、工作计划和总结;
2.学院重大的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;
3.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、科研成果申报、鉴定、获奖等情况;
4.学院领导班子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;
5.党组织自身建设、党员发展、教育管理、党费收支等情况;
6.学院财务收入、支出情况;
7.干部选拔任用、教职工职称评聘、年度考核、评优评先奖惩、人员招聘录用,公派出国进修访问等情况;
8.员工管理制度、奖惩事项、奖贷金评定和发放、勤工助学等情况;
9.其他按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。
三、信息、党务公开的基本形式
依据本规定公开的信息、党务,按其内容的性质、特点和相关要求,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予以公开:
1.在学院设立的信息、党务公开专栏公告;
2.在校园网本院网站上发布;
3.召开全院教工大会或全体党员、全体员工、员工干部大会、有关座谈会通报;
4.以其他便于师生和社会知晓的合法形式公布。
四、信息、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
1.学院成立信息、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学信息、党务公开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。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,经理任副组长,党委副书记、学院工会主席、党委纪检委员、办公室主任为成员。
2.学院工会负责检查和监督信息、党务公开的执行情况,对信息、党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。
五、本办法在广泛征求全院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,经2014年5月19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,自2014年5月20日起颁布施行。
六、本办法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。